邵武市大力推行“以案释法”制度

25.06.2015  12:11

      为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开创邵武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近日,邵武市法治办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从三方面大力推行“以案释法”制度:

        一、精挑细选  确保所选案例典型性

      要求邵武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单位、司法行政部门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典型的、成熟的、针对性强的案例以及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事关百姓自身权益的案件作为释法重点,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多管齐下  扩大释法工作覆盖面

    邵武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单位、司法行政部门可以依托“多主体  多渠道  多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等主体可以借助邵武市电视台、互联网、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介以及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介以讲座、报告会、讲堂、“法律六进”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增强以案释法的传播力、影响力。

        三、要求严格  保障释法工作长效性

        为避免以案释法工作浮于形式、走过场,真正发挥该项制度应有的作用,实施方案中对每季度发布典型案例、制作法治节目、宣讲典型案例、上报典型案例及开展以案说法活动的次数作了具体要求,并将该制度工作纳入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及“六五”普法总体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增强以案释法的可行性、长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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