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体系

11.04.2016  19:41
  

  邵武市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过程中,细化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体系,以市委、市政府的文件向21个乡镇(街道、园区)、45个部门、11家企业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党委与有关部门共同列入目标责任制考评。同时将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纳入市委绩效考评及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邀请效能办参加,考评结果报送组织部,占全市干部岗位绩效考评结果40分权重。

  邵武市通过半年督查、年终考评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要求“四个全覆盖”,即学习宣传、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定期向组织纪委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等。

  为抓好领导责任落实。邵武市明确市委、政府领导负责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形成AB角互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时执行政府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市长每年1月10日前向南平市安办上交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市直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每年1月10日前向市安办上交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安委办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通报中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点评通报。

  此外,邵武市还运用考评结果,落实责任追究。每年年初,市安办主任根据上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分别约谈成绩较差的镇党委书记及镇长,点明存在问题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同时,邵武市还严格实行2013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机制》,坚持落实预警通报、黄牌警告、挂牌督办、约谈、履职报告、一票否决等制度,及时通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密切跟踪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推动各责任单位有效落实责任。(邵武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