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专职调解员进驻公安派出所

12.01.2015  11:04

      日前,邵武市司法局、公安局启动“公调对接”机制,在昭阳、通泰、水北三个街道办事处试点,选派专职调解员进驻公安派出所,驻所调解员与派出所民警合署调解纠纷,形成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良性互动,及时化解一般性群众纠纷。

      驻所调解员由司法、公安、街道调委会联合选聘,目前已聘请专职调解员3人,主要从政法系统退休人员中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中选聘;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并做好驻调解员的工作和后勤保障;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和考核由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共同负责;工资待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列入市财政预算,含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励。

      驻所调解工作范围:1.一般性治安纠纷,经审查不够治安处罚的,对民事纠纷引起的损害赔偿事项;2.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纠纷,受害人表示愿意放弃追究当事人的治安乃至刑事责任,双方愿意接受调解的;3.对复杂、疑难或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由公安派出所和驻所人民调解室联合调解,如:婚姻家庭、邻里、继承、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性等复杂、疑难民事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直接移送人民调解工作室由派出所和人民调解工作室共同调处;4、对雇凶伤人、黑社会组织、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多次故意伤害等犯罪情形,不可移交驻所人民调解室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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