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三举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9.05.2015  11:35

      一、拓展法治阵地,扩大法律宣传范围

      今年年初,邵武市共建办制定下发了《2015年度共建美丽邵武工作考评方案》,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到共建美丽邵武工作考评细则中,要求在全市每一个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一个具有一定数量的法制宣传标语、宣传栏、雕塑等法治元素的主题公园。这一新举措,有利于加快法治文化阵地的形成,打造生活、环境、精神共美的“新铁城”。

      二、新建服务场所,缩短法律服务距离

      今年3月份,邵武市在部分社区挂牌成立了社区法律诊所,配备了包括社区综治分管领导、律所律师、派出所民警、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医师阵容”,给群众提供更专业、更具针对性、更便捷的“法律服务套餐”;4月份,民生110法律服务区挂牌成立,该场所致力于为群众提供释疑解惑、法制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及心理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拓宽了法律服务平台。

      三、推行一项制度,壮大法律服务队伍

      邵武市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推行“乡镇(街道)法律顾问”、“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结合当地实际,实行常年聘请与专项聘请相结合,组建法律顾问团与聘请个体法律专业人员相结合,有偿服务与公益服务相结合,吸收热心法律公益服务的各类法律人士及志愿者参与到村聘法律顾问体系中,建立健全大法律顾问格局,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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