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轮发生故障旅游行程被取消 旅行社该不该赔?

08.07.2014  12:54

  本报讯(记者 黄雅珊)3月19日,28位来自南安市洪濑镇的游客登上了从厦门前往台湾旅游的“歌诗达维多利亚号”邮轮,他们满心欢喜地期待主办方——中国国旅(福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带给他们一次特别的旅游,没想到此行却成了一件虐心事,因为邮轮出现故障,原定的三个旅游目的地减少了两个。

  回来后,旅客向旅行社提出索赔,至今双方未谈妥。昨日,市民张先生拨打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了此事。

   游客

   三个目的地少了两个 索赔未果

  张先生说,今年3月初,他看到中国国旅登出的邮轮游台湾的广告后,邀约了27名亲朋好友一同出行。他们与旅行社签署了赴台旅游专用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每人费用为6000元,合同附件明确写明“3月19日厦门-基隆-花莲-台中-厦门5天4夜岸上观光行程安排”。

  3月19日晚,邮轮载着1800多名游客驶离厦门前往台湾。第二天上午9时许,他们到达了第一站基隆,并上岸游览了既定的几个旅游景点。

  20日晚,邮轮出发前往下一站花莲。接下去的旅程就完全出乎了他们的预料。该团的另一位成员苏女士说,按行程,他们将于3月21日上午9时许到达台湾花莲,但邮轮快靠岸时,因为风浪过大转而离开。直到当日下午四五时,他们才知道邮轮并没有驶向第三天行程中的台中港,而是回到了基隆港。在上岸自由活动后,当晚他们重新回到邮轮上时,船却迟迟未动。随后,他们听到广播通知,“因技术故障,邮轮将停泊在基隆港维修,直至22日傍晚5时启程返厦。”此时,一些游客坐不住了,与主办方闹开了。后来,主办方在22日补充了台北的新景点,并在23日通过包机将游客送了回来。

  苏女士说,邮轮坏了,可以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完成接下来的行程,“但我们就像被劫持了一样,由他们想带到哪里就带到哪里。”回来后,一些旅客提出索赔,要求旅行社现金赔偿每人全程费用的2/3,但近4个月过去了,双方仍旧未谈妥。

   旅行社

   遇不可抗力因素 已做补救

  随后,记者从中旅泉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郑先生处了解到,张先生和苏女士等反映的有关行程的变更情况基本属实。

  不过,对于邮轮故障,郑先生认为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他说,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累计在游客上的花费高达人均2800元,按照新《旅游法》及合同规定,因为不可预见性的事件造成旅游行程取消变更,该费用需由游客和旅行社共同承担。然而,考虑到此次邮轮行程变更取消已给游客带来不良的情绪,所以,公司决定自行承担,不再向客人收取额外费用。

  此外,他提出,按照国际邮轮的惯例,邮轮岸上观光由客人自行向船方购买报名。而这次,公司打破惯例,免费赠送客人岸上观光游,后来又额外安排了台北一日观光精华游。所以,他认为,由于岸上观光是赠送的,所以旅客提出的没有完成的行程应赔偿不能成立。

  据悉,后来该公司又决定对于参加“3.19”邮轮航次的游客,每人赠送价值500元的国旅包机产品现金抵用券(不限本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