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遭人抢劫反被捕原来是“黑吃黑”
26.06.2014 18:57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近日,一男子走进县公安局报案,反映去年4月20日在家遭人入室抢劫,警方告知入户抢劫嫌疑人已被法办,但他涉嫌犯罪也要受法律制裁。警方为何也要对被害人追究法律责任?随着深入调查,案情真相大白。
原来,被害人林某在榜头镇坝下村经营工艺品店期间,曾向他人非法收购了一批盔犀鸟头冠骨。去年4月20日,长期在榜头镇一带从事“黑吃黑”犯罪活动的郑某、黄某等人以购买盔犀鸟头冠骨为由到林某家中,持械实施抢劫,当场抢得17个盔犀鸟头冠骨。郑某、黄某等人被随后赶到的民警和群众当场抓获,并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九年不等。
同时,经法医鉴定,被抢的17个盔犀鸟头冠骨总价值人民币45424元。盔犀鸟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目前,林某已移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今报记者 程志英 通讯员 刘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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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014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