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妻子与人QQ聊天被怀疑有外遇 遭丈夫家暴

30.03.2015  13:25

    江某与马某2011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并于2012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共同语言,很少沟通,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4年7月21日晚,江某因其妻马某与人通过QQ聊天,怀疑其有外遇,就用拳头殴打马某的胸部和背部,致使马某胸部及脊柱受伤。经鉴定,马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2014年7月28日,江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清流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点评:江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因本案属于婚姻家庭琐事引发,江某所在的村委会也已成立帮教小组,有较好的帮教条件,可对其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