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厅关于2017年度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及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01.11.2016  13:05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我厅于今年2月下发了《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到收件截止日止,我厅共收到各地市、省直各单位申报的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总计2656.994万元,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总计6282.757万元。

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于10月28日上午召开了2017年度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及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会议,会上征求了省非遗保护中心和各地的意见。参考各地意见,拟订了分配方案。

现将2017年度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及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日止(共计3天)。相关投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来函、来电和网站留言等方式,向福建省文化厅提出。来函、来电和网站留言需使用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并及时反馈。福建省文化厅负责保护投诉者的信息安全和秘密。

联系地址:福州市白马中路15号 福建省文化厅社文非遗处 邮政编码:350005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11813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7年度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2.2017年度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福建省文化厅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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