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发展实施意见

19.05.2014  17:33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出台促进福建省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发展道路运输龙头骨干企业,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行业集约发展。

  该实施意见明确,一是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促进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规范稳定发展;二是加快推进货运转型发展;三是实行公路客运差异化发展战略;四是提升驾培维修服务水平;五是加快建设智能道路运输;六是实施人才先行工程;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宣传。

  根据该实施意见,至2018年,各设区市至少培育龙头骨干城市公交企业1家、公司化经营龙头骨干出租汽车企业1家、自有车辆300辆以上汽车租赁企业1家、达一级标准驾培机构2家、辐射范围广、服务能力强的城市配送物流企业1-3家、国家级、省级甩挂运输龙头企业10-20家。建成一批综合运输枢纽,促进客运“零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鼓励中小客运企业加快资源整合,扩大经营规模,提升企业整体抗风险能力。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连锁经营。

(省运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