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财”就收 遇“毛”就拔——“蚁贪”是如何敛财的?

12.06.2015  16:56

    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记者 刘姝君 张华迎)日前,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短短一个月内接连通报了85起“身边的腐败”,而从去年至今年4月,福建立案查处的处科级及以下干部贪污贿赂案件已达2000多件。梳理近段时间各地的反腐案件不难看出,单次犯罪数额小、作案周期长、隐身于基层“蚂蚁搬家式”的腐败已成为反腐痼疾,“雁过拔毛”的腐败虽不显眼,却都为巨贪埋下伏笔。

      1.2分钱腐败如何集腋成裘

    相较于受关注度较高的大贪巨贪,“蚁贪”往往处于权力末端,手法隐蔽而不易被察觉,但其却仍可凭借“愚公移山”“精卫填海”的精神,在见不得光的角落,啃出一个大窟窿。

    纵观各式“蚁贪”花样,不难发现,其往往具有“持久作战”“少食多餐”、见“”就收、遇“”就拔的特点。作案手段则多为虚假冒领、吃拿卡要、私扣截留。随着“细水长流”,“蚁贪”逐渐演变为巨贪。

    【遇“”就拔】浙江省天台县教育局教研室原主任陈义栋、副主任钱祖伟两人与印刷厂厂长约定,印制该县中小学试卷时每张提取1.2分钱的“好处费”。4年间二人受贿达25万元。几分钱相较于上万元的贪腐着实不多,但集腋成裘,恍然间发现,藏进腰包的黑金已不是小数字。

    【持久作战】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原环保局局长侯曙光,利用职务便利,从1996年到2013年总共收受贿款30万元,其中不少单笔只有2000元。

    【少食多餐】江苏省睢宁县教育局原局长梁龙卫利用职务之便,平均每3天受贿一次,7年时间共计受贿860余笔;福建省霞浦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原大队长林松华先后100多次通过虚开相纸发票及虚开车辆加油发票的形式骗取公款共计22万余元……

    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院副秘书长高波说,“蚁贪”腐败发生概率高,极易引起民愤和群体性事件,使干群之间的鱼水关系演变为水火关系。不仅会降低群众对改革的信心度和满意度,还会对反腐的正向效果产生负面冲击,削弱政策执行力。

    “对于群众来说,‘老虎’离得太远,但‘苍蝇’每天扑面,牵动情绪、影响生活、关乎切身利益,因此更有切肤之痛。”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

    三大漏洞酿成“蚁贪”之祸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为何反腐压力层层传导,基层腐败却仍屡见不鲜?

    高波认为,“蚁贪”往往处于行政权力的“神经末梢”,具有基数大、范围广、人数多的特点,在“法不责众”的心理作祟下,部分基层公职人员多抱有“小贪不算腐败”的错误观念和侥幸心理,因此在执政体系的神经末梢往往目无法纪、为所欲为。

    近日曝光的陕西宝鸡市上川村强制村民捐款3300元,否则不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一事,即暴露出基层腐败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弊病。

    而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少人在遇到“吃拿卡要”“懒散拖”等现象时,由于担心事情办不成,往往选择“贿赂”几百上千元,从而“大事化小”“息事宁人”,无形中纵容了“蚁贪”现象的蔓延。

    其次,“蚁贪”往往伴生于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行为,导致涉事基层干部与上级领导极易形成攻守同盟,对违规违法行为采取默许、包庇、纵容的态度,这无疑助长了“蚁贪”的嚣张气焰。“‘蚁贪’行为背后多存在一张庞大的利益网络,具有集体性腐败的特征。”庄德水说。

    此外,监督机制不健全、举报渠道不畅通,激发了“蚂蚁”有缝就钻、有洞就穿的本性。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说,群众是反腐的主力军,但当前大部分群众在反腐过程中仍然处于看客位置,监督渠道和平台的缺位为“小官”腐败敞开了“方便之门”。

    专家:整治“蚁贪”既要打也要防

    如何让“蚁贪”现象遁于无形,切实保护好群众利益?专家指出,最根本在于标本兼治,在完善纪检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小官巨贪的打击力度。

    庄德水认为,“蚁贪”腐败既要追究基层领导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要追究上级领导机关不作为,出现问题进行责任倒罚,让主管领导不再“视而不见”。并且通过强化惩戒、健全制度、文化引导,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同时,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监督体制,充分保障基层民众的监督权利,让群众能真正看清权力是如何行使、资金是如何运转的,保证群众的监督有始有终;还要通过健全基层政府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让“小官”的一言一行摆在阳光下,不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

    “当前监督机制多存在于乡镇以上,村两委虽然有村务监督委员会,却都是‘同体监督’。”李永忠说,打击小官巨贪,最根本在于使监督主体独立于被监督者,建立村镇一级的“异体监督”机制。

    此外,高波指出,还应加强纪检巡视过程中对“蚁贪”的重点治理和整顿,加大监管力度,形成高压常态化,不能只顾抓打“老虎”,“蝇祸”“蚁贪”也要一起抓,从而以儆效尤,达到警示目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