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局长钟爱犀牛角 逢年过节受贿400多万

14.10.2014  17:58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今天上午10时许,广东省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原局长朱家栋在广州市中院受审,他被指控犯受贿罪及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朱家栋共被指收受10余家房地产公司的贿赂款现金人民币111万元、港币44万元,为相关公司的房地产报建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提供帮助。朱家栋另涉嫌非法收购野生、濒危动物制品犀牛角17件。法庭上,朱家栋表示不认罪,其辩护人亦作无罪辩护。

今年55岁的朱家栋是河南新乡人,高级规划师,案发前任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2012年5月28日,朱家栋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次月,汕头市打击商业贿赂专项新闻发布会披露,朱家栋涉嫌收受钱物400多万元,含下属单位节日礼金37万余元;另外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及严重违反财经纪律。

今天上午,朱家栋走向被告席。检方指出:2005年至2011年8月,朱家栋在担任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期间,利用主管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的房地产报建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过程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公司送给的现金共人民币111万元、港币44万元。

18万装修款有公司埋单

朱家栋一套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潮华雅居15栋的房子也涉案。据指控,2005年5月份,朱家栋委托广东泰安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郑邦宏之胞兄郑邦彦的汕头市泰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装饰公司”)为其装修这套房。

朱家栋支付了装修预付款人民币5万元。之后,剩余装修款共人民币18.9万元则均由泰安房地产公司代其支付给泰安装饰公司,起诉书称,“朱家栋予以默认”。检方认为该18.9万元为受贿。

对此,辩护人认为,在纪委调查前,朱家栋尚不知道郑邦宏代其支付房屋装修款的事实,因而默认房屋装修款18.9万元的事实不存在。

两节”就收了90万元

有约90万元的受贿指控,发生在春节和中秋节这两个传统节日里,这些钱财也都来自房地产公司老板之手。

例如,2005年至2010年的春节及中秋节,朱家栋被指收受汕头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肖达鸿送给的人民币共10.1万元;2005年至2011年的春节及中秋节,朱家栋被指先后多次收受广东隆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隆青送给的人民币共9万元,先后6次收受汕头市合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方峰送给的人民币共8万元。

而在2009年至2010年的春节及中秋节,他涉嫌两次收受汕头市长平房地产有限公司业务员陆克敏送给的港币20万元,收受陆克敏代表汕头市军捷发展有限公司送给的港币10万元。

此外,在2007年至2011年的春节及中秋节里,朱家栋被指分别多次收受另外4家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共送给的人民币35万元。

非法收购犀牛角制品17件

2011年10月,侦查机关在朱家栋的住处汕头市龙湖区潮华雅居15栋301房及其亲属住处查获了其收藏的17件疑似犀牛角制品。

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上述物品均为脊索动物门哺乳纲奇蹄目犀科动物角制品,共净重2.635千克,价值人民币65.875万元。这些动物制品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

检方指出,这些犀牛角制品是朱家栋于2002年至2008年间,在北京潘家园古玩市场、上海豫园、郑州古玩城等地非法购得。检方认为,朱家栋此举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情节特别严重”。法庭今天没有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