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就实现中国梦的强大文化力量
【编者按】 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不可或缺的思想来源。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始终着力的重要内容。日前,教育部社科司出台《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为推动大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一体化、促进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做出了新的部署。社科司负责人就此接受本版专访,解读此项举措的意义与构想——
记者: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下文简称《纲要》)的出台,在教育界、哲学社会科学界引起了较大反响。值得注意的是,这项举措不仅被视为增强学生人文素养的必要环节,更被许多学者提升到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来解读。您怎样看待其意义?
社科司负责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重大战略思想,从实现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个方面提出了战略要求。与此同时,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最根本的精神基因,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在宣传阐释中国特色时,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四个讲清楚”,鲜明地指出了中华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的内在必然联系。这些重要论述充分说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植根之基,实现中国梦、解答前进中面临的“中国问题”,既需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的指导,也必须借鉴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成分。
国家的强盛离不开文化的支撑。任何一种现代文明,都必须从传统中吸取营养才能获得长足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重要文化软实力,为中华民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中华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沃土,为其提供重要的思想来源。只有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地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才能造就实现中国梦的强大文化力量。
实现中国梦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行动指南,离不开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构成要素,正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在中国大地上的互补共生,才最终形成了富有活力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不断取得胜利。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也有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时俱进、长葆活力。
青少年是实现中国梦的生力军。当前,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引导他们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想信念,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记者: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而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功用同样不可忽视。《纲要》中对此有何体现与要求?
社科司负责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它孕育于生动的社会实践中,扎根在中华文化的沃土里。它是高度凝练的,又是生动发展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的那样: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内在的、历史的联系。一方面,中华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根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产生、形成和完善,是优秀传统文化内容自然的、历史的延续和发展;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本价值相对接,充满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同的民族精神。离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这在《纲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重点举措等方面均有体现。比如,《纲要》指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有三个层面的主要内容:一是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二是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三是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这三个层面,分别体现了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的对接。比如,“家国情怀”是对国家具有高度认同感和归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体现,是出于对国家价值发自内心的认可而生成的一种对国家的特殊认知和情感归属。从国家层面上看,家国情怀是国家凝聚力形成与维持的重要动力源;从个人层面上看,只有建立了家国情怀,才会感受到自己与国家之间的紧密联系,感受到国家给予的幸福和力量,才能将中国梦当作共同的愿景和追求去努力奋斗。
记者: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纲要》与此前举措相比,有什么深化、发展与创新?
社科司负责人:《纲要》在起草中充分吸收已有的好做法、好经验,本着“突出针对性、强调系统性、力求操作性、体现继承性”的原则,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深化:
首先,根据总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突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基础和源泉作用。其次,突出整体设计,将爱国主义精神这一主线贯穿始终,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对教育内容、方式方法、教学手段进行总体设计,使之相互衔接、循序渐进、形成一体。同时,注重发挥社会、家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和调动各方面资源,形成传统文化教育的合力。再次,突出指导性,为今后课标修订和教材修改提供指导,给学校和教师留有选择和发挥的空间。
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纲要》提出了一些重点举措:提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的系统性,完善课程和教材体系;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水平;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多元支撑,形成教育合力;提出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组织实施和条件保障。
记者:对于高校而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离不开思想政治理论课这一主渠道。这方面现状如何?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出了什么样的要求?
社科司负责人:高校思政理论课是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载体。发挥高校思政课主渠道作用,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切实提高针对性实效性,是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下,我们在思政课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3年,中宣部、教育部联合组织对四门思政课教材进行修订,其中,大幅度增加了传统文化的内容。比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的第二章与第四章内容中,补充丰富了“弘扬中国精神”和“注重道德实践”等内容。同时,组织编写了《中华传统美德大学生读本》作为“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参考资料。今后,我们还将在全国高校推广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文化概论》,并在思政课骨干教师研修中专门增加中国传统文化培训内容。
深入推进传统文化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普及,是时代赋予广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光荣使命。一方面,我们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深刻认识并发挥我们的独特文化优势,激活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基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切实继承者;另一方面,要将马克思主义原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立足当代中国实际,深入开展“实现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化典籍整理挖掘”等专项研究,以海纳百川的气魄汲取各种文明养分为我所用,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水平研究者;同时,还应以自觉自信的态度深入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在世界上主动发出中国学术的声音,为弘扬中华文化作出积极贡献,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