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速腾召回事件体现厂家举措亟须“裁判员”
一汽大众宣布因后悬挂问题召回新速腾后,其加衬板的处理措施受到各方热议。在没有试验数据支撑的前提下,当下尚不能判断这一处理措施是否得当,但消费者肯定希望更换整套后悬挂,以达到最理想诉求。当然,从厂家角度来说,肯定希望在保证符合整改要求的前提下,越简单越好,省时省力又省钱。
其实,这次一汽大众召回新速腾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非议,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处理措施很直白、很显性,各方很容易对处理措施作出自己的判断。此时缺乏一名“裁判员”对处理措施给出科学的结论,而没有科学结论的后果是口水满天飞,对于厂家和消费者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去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今年10月10日公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法律和执行层面为保护消费者提供了支撑。但对于消费者而言,当其面对一辆有缺陷的汽车产品时,信息不对称就会表现得非常严重,因其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同时还缺乏更多的有效信息。在召回处理上同样如此,缺陷产品的处理办法只能听从厂商的安排,既无从判断处理措施是否能够弥补缺陷,也无从了解处理措施是否有严格的科学依据,更不能在随后时间内了解处理措施的整体效果。在无法将消费者培养成“全能人才”的前提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方面应强化召回处理措施的评估和监督环节。
虽然绝大多数厂商在召回处理措施上都会严格要求,但消费者无法全面感知,既然如此,评估和监督既能有效监督厂商行为,也能给消费者吃下定心丸,从而达到召回的目的。同时,增加和强化评估、监督环节,汽车召回办法形成闭环,使召回条例更完善,也增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
其实,评估和监督措施实施起来不难,在判断一款车型是否有缺陷时,专家团本来就要做出专业性的判断,他们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增加针对召回处理措施的判断和评估,对他们来说没有技术障碍,在一定试验基础的支持下,其可以做出相对准确的评估。这一环节更多时候作用不好体现,但在此次新速腾召回事件中正可以体现出“裁判员”的重要性。
无论是召回条例还是三包规定,都需要依据市场变化而做出调整,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是其唯一的宗旨。
□何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