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女校长通过情夫雇凶杀夫 主犯被执行死刑

13.10.2014  16:15

  再婚家庭生变故,夫妻各自找情人。4年前,南充城区一小学校长通过情夫雇请凶手,在公众场合将丈夫绑架至郊外并残忍杀害。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该案主犯白成涛于本月11日被执行死刑;其余罪犯分获死缓、无期及以下刑罚。

   绑架杀人众罪犯各领刑罚

  2010年5月3日21时许,房地产商人李某在南充城区一广场散步时,被人绑架。警方介入后发现,李某已于当晚被人杀害,并埋尸南充城郊一处荒山之中。

  2011年12月29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余琳(李某妻子、南充城区某小学校长)、白成涛死刑;判处布衣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任海林有期徒刑15年、任光明有期徒刑3年6个月、杜金涛有期徒刑3年。

  2013年10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对白成涛死刑的判决,改判余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复核后认为,被告人白成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白成涛具有组织、实施并直接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第一审、第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2014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四川高院维持南充中院对白成涛死刑判决的裁定,并下达了对其执行死刑的命令。2014年10月11日,白成涛在南充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