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通报1批干部违纪 镇长对票据审核不到位被批评

25.12.2015  10:16

  东快讯(记者吴静)昨日,东南快报记者获悉,省纪委通报我省一批干部违纪案例,具体如下:

  华安县沙建镇政府存在接待费偏高、异地接待、列支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午休住宿费,未验收支付小额工程款且未附工程量清单或工程结算书等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沙建镇镇长洪长青对相关票据审核把关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12月11日,华安县纪委对洪长青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华安县原县卫生局存在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白条入账、固定资产没有入账,下属单位违规发放补贴、白条入账等问题;原县计生局存在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公车管理不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不全等问题。原卫生局局长李庆辉和原计生局局长、现任卫计局局长林良松对存在的问题分别负有领导责任。12月11日,华安县纪委分别对李庆辉和林良松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顺昌县环卫所所长张长华用公款接待有关企业推销业务人员5次,挥霍浪费公共财产4505元,并存在不如实填写接待清单问题;张长华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于2013年10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现又违规公款吃喝。2015年11月,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纪委给予张长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顺昌县大历镇经济发展办主任余锦旺、建设管理站站长潘松青分别于2014年5月18日、6月5日以欢送、迎接大历国土所新老所长为由,用公款在大历张灯美食馆宴请相关人员。2015年11月,顺昌县纪委分别给予余锦旺、潘松青党内警告处分。

  (东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