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1起违反“马上就办”相关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1.10.2014  11:38

  日前,莆田市秀屿区通报了3起违反“马上就办”相关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一起具体如下:

  2012年3月28日秀屿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南日罗盘、鳌屿和小日三所小学的基础设施建设,区文体局负责三所小学的体育器材配套。但截至2014年6月份,区政府议定的事项未落实到位。日前,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给予区教育局、区文体局通报批评,给予责任人员区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张某、区文化局体育股负责人周某效能告诫;区教育局给予南日中心小学校长佘某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