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召开2013年第24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局部署开展规范交通行为专项行动
12月5日11时,市局召开2013年第24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陈敏秀向新闻媒体通报了我局部署开展规范交通行为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吁请新闻媒体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宣传报道,不断掀起宣传规范交通行为巨大声势,全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导向,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有序出行。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翁元宝出席了发布会,并就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具体解读。 人民公安报、中新社、福建日报、福建省电视台综合频道《第一帮帮团》、新闻频道《现场》、省教育台、福州电视台《新闻110》、《城事能见度》、 福建新闻广播、交通906、 福州交通之声、FM987私家车广播、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福州新闻网、福州政法网、东南网、大闽网 等20家媒体25名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福州部署开展规范交通行为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为,提升城市形象,确保城区交通安全、文明、有序,福州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5月底,在市区开展为期半年的规范交通行为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以“规范交通行为、确保半年见效”为总体目标,通过实行集中整治、强化勤务部署、突出保障重点、注重综合施策等有力措施,实现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规范有序,交通组织和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主干道和重点路口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一、实行集中整治,大力整治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由四城区公安分局负责,按照“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大力整治机动车违反标志标线、违法停车、加塞,摩托车和电动车闯禁行,非机动车闯红灯、违规载人、不按道行驶,行人闯红灯、拦车叫卖、散发物品、乱穿马路、翻爬交通护栏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确定每月1日和15日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将集中警力在重要路段和路口设置整治点,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勤务部署,落实高峰和平峰时段交通管理。 一是由派出所强化高峰站点工作,按照现有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全市133个高峰站点、31个重点路口、29个重点路段、7座跨江大桥的勤务安排,早晚高峰时段做到警力到位、勤务到位、管事到位;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在民警的带领下,做到勤疏导、勤劝导、勤指挥。二是由辖区交巡警大队强化平峰巡线工作,加大警力投入,加强平峰时段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工作。三是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目前新招收的89名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已初步培训到位,将全部投入专项行动工作,由城区交巡警大队统一管理,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规范管理力度。
三、突出保畅重点,确保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有序。 由四城区公安分局负责,针对辖区地铁围挡施工和道路改扩建的实际情况,明确重点区域和路段、路口,按照“车不越线、人不斜穿、各行其道、秩序井然、停车规范”的标准,实行“一路一策、一口一策”管理和整治,路口管理延伸到周边200米范围的道路,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秩序。各分局将针对每一个路段和路口的特点,细化管理方案,合理配置警力和交通警务辅助人员,逐一明确勤务安排和工作职责,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交巡警支队、大队、派出所骑警队将实时接受公安智能交通控制中心的指挥,在主干道和重要节点开展不间断巡查,强化排堵保畅和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四、注重综合施策,优化交通组织和交通安全设施。 由交巡警支队负责,结合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交通组织和交通安全设施。 一是 协调相关部门实施“人非共板”道路改造,在符合条件的混合道路规范设置中心隔离护栏,从根本上解决非机动车与行人混合通行问题。 二是 完善区域路网“微循环”,在充分调研和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实施道路单向通行、禁左、禁右等“微循环”措施,有效提升区域路网和主干路网的通行能力。 三是 完成非国标交通信号灯灯具、老旧信号机、UPS应急电源的更换,以及地磁交通流检测设备建设、增设信号灯、电子警察和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等工作。 四是 取消中心城区重点道路两侧(道路红线内)停车泊位,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在鼓楼区符合条件的混合道路设置中心隔离护栏,并同步封闭不合理中心隔离护栏开口。 五是 多方征集汇总社会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有关交通组织和交通安全设施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实地调研,切实加以改进,不断优化交通组织,完善交通管理措施。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市民交通行为,鼓浓交通宣传氛围,营造城区文明交通环境,行动期间我局将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适时召开各界人士代表、警民联络员座谈会,持续开展“交通管理开放日”活动,发动广大志愿者参与交通管理,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基层所队采访活动,不断完善交通全景直播间和媒体工作站建设,与媒体合作开设专项行动专栏,广泛征集市民对规范交通行为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通过媒体予以回应,最大限度地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互动沟通,解疑释惑,扩大效应。行动期间,我局还将组织开展“十佳示范路口”、“十佳示范路段”、“十佳交通能手”、“十佳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等评比表彰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推荐、评选工作。
市民朋友们,规范交通行为是每个交通参与人的义务,更是一种责任。广大市民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的精神,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有序出行,自觉成为规范交通行为的实践者、支持者、传播者,共同营造人人规范交通行为的良好氛围,与警方携手共创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彰显福州文明城市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