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通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23.07.2015  21:03

  6月23日至30日间,省教育厅组织9个督导检查组,深入全省9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及所辖的20个县(市、区)的101所学校(单位)(其中高等学校4所、中学40所、小学30所、幼儿园27所;民办学校31所、寄宿制学校23所),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重点对各设区市教育局落实上半年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普遍能够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构建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充分利用“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等信息化技术,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省上半年学校综治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但也存在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地方课程不落实,门禁管理及保安员勤务工作不到位,学校安全物防技防设施配备不到位管理不规范,校园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存在漏洞,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隐患。《通报》要求各地一要扎实抓好问题隐患整改。二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安全管理。三要进一步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四要进一步推动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五要进一步推动“两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