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张彦通——坚持引导管理服务 促进新疆宗教和谐
佛教在线讯 6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白皮书的发布,有助于外界了解和认识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有助于外界了解和认识我国为保障新疆各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有助于消除外界对我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误解和歧见。
一、新疆多宗教并存的格局是长期历史发展形成的。自古以来,新疆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也是一个多宗教并存的地区。新疆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形成,是由多民族聚居的特点所决定。自从外来宗教传入新疆形成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以来,构成这一格局的宗教不断在发展演变,新疆历史上先后信仰过原始宗教、萨满教、祆教、佛教、摩尼教、景教等多种宗教,后期才信仰了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借助当时地方政权的强力推行而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后,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依然存在,但是不同宗教所占的比重发生了变化,坎坷跌宕、起起落落。
新疆是各民族共同生活的大家园,多种宗教在碰撞中并存,多元文化在交融与互补中共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受统治阶级宗教政策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主要宗教的地位会发生改变,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教独存”的情况,“一教或两教为主、多教并存”始终是新疆宗教演变的基本格局。正确认识新疆地区这一宗教历史和格局,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在新疆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重要意义,正确对待和处理新疆的宗教问题。
二、新疆各族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为尊重和保护各族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国家明确规定,严禁在大众传媒中出现丑化、侮辱少数民族,伤害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感情的内容。我国《刑法》规定,在出版物中刊载侮辱、歧视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刑事处分。在生活及饮食方面,国家规定各地人民政府应按照少数民族年节习惯,制定放假办法、节日特殊食品供应等优待办法,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开斋节放假1天,古尔邦节放假3天。为尊重有土葬习俗少数民族的传统,国家划拨专用土地,建立墓地满足需求。按照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公民在宗教场所内以及按照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进行的一切正常宗教活动都由宗教组织和公民自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新疆每年安排包机,组织穆斯林群众前往麦加朝觐,在地震期间为信教群众搭建临时宗教活动场所等措施,都是新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一贯政策的具体体现。
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在实际工作中,宗教工作部门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按照疏堵结合思路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避免随意撤换宗教教职人员以及以罚代教、以罚代法等行为。坚持按宗教规律办事,尊重群众意愿,实事求是满足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需求,体现党和政府对信教群众的关怀。中央政府专门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费,新疆著名的喀什艾提尕清真寺、伊宁拜图拉清真大寺、和田加曼清真寺、乌鲁木齐洋行寺等均得到修缮加固。新疆出资维修吐鲁番苏公塔、昭苏圣佑庙等28所寺庙。中央财政安排近3亿元支持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异地扩建,加大投入支持新疆乌鲁木齐、喀什、和田等地的伊斯兰教经文学校加强软硬件建设。同时,加强对宗教领域非法学经、非法出版物、非法网络传教的非法宗教活动进行治理整顿。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担任代表、委员职务的新疆宗教界人士有1436人,他们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行使订立法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领导人等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代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在各级人大和政协会议中参政议政。
四、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中国的宗教事业由中国各宗教团体、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来办,中国的宗教事务和宗教团体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参加宗教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干涉中国的宗教事务。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国家鼓励和支持我国宗教界开展对外交往,主动走出去、请进来。近年来,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新疆伊斯兰教教界接待许多伊斯兰国家宗教代表团,参加国际伊斯兰组织召开的国际会议,推动有关国家及国际组织对我国社会经济状况、伊斯兰教工作尤其是新疆伊斯兰教工作情况的认识和了解,分别在印尼、土耳其、马来西亚举办了中国伊斯兰文化展演活动,以图文、实物和歌舞表演、学术讲座、诵经活动等来展示中国尤其是新疆地区的伊斯兰文化。通过展演,使这些国家更多地了解了中国民族宗教政策和穆斯林真实生活及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也增进了同有关国家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使我国的宗教政策和宗教工作得到国际社会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近些年来,国家支持新疆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宗教思想建设,深化解经,积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大力倡导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的思想主张,反对暴力恐怖,反对宗教极端。针对穆斯林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例如“怎样做才是好穆斯林”“怎样做才能进天堂”等,编写更贴近新疆穆斯林的新“卧尔兹”,批驳“圣战”“伊吉拉特”等歪理邪说,向易受到极端主义影响的各个社会层面,特别是听不到清真寺讲经的妇女和青年人,开展宣传教育,解疑释惑,正确引导,与宗教极端势力争夺宗教阵地,争夺人心。支持伊斯兰教协会在解经、讲经中发挥主导作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阿訇的宗教学识,以通俗易懂的内容,亲切质朴的语言,增强解经的针对性和讲经的感染力和说服力。有序出版宗教界人士需要的宗教类工具书和群众需要的宗教知识读物,加强维吾尔语版宗教网站建设,让信教群众通过书刊、网络接受健康正确的宗教思想,增强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免疫力,在思想上筑牢抵御极端主义的坚强防线,铲除滋生极端主义的土壤。通过这些工作,逐渐形成了新疆伊斯兰教健康传承发展的正确导向,有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治国安邦,“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这是历史的总结和现实的归纳。从古至今,新疆各族人民,经历岁月风风雨雨后,早已明白其中深意。我们相信,新疆各族群众,不管是信教还是不信教,都一定会铭记“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深刻道理,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自己的祖国,维护各民族的团结和宗教和谐,同心同德,齐心协力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作者为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