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通告:全市禁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16.09.2014  08:22

  2013年9月7日新京报报道北京警方查处非法销售窃听窃照器材行动。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窃听电子表、可用于偷拍的钥匙、纽扣,诸如此类的具有窃听窃照功能的专用器材、专用间谍器材,一律在全市各个经营场所禁止销售。北京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近日联合发布《禁止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的通告》,商家、个人如因销售、购买使用此类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