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信企业签订备忘录落实实名制
28.09.2014 16:47
本文来源: 通信管理局
根据备忘录,福建省将实行“三统一”,即统一社会渠道准入门槛、统一社会渠道处罚标准、统一公司内部考核标准。要求所有签约社会渠道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负责人姓名、身份证件、营业场所详细地址,并作为社会渠道最低准入门槛。所有签约社会渠道必须缴纳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风险保证金。
地市电信运营企业应通过自查、互查、第三方暗访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社会渠道实名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落实对社会渠道违规行为的处罚。成立电话用户实名制联合工作组,组长由三家电信运营企业轮流担任,每季度轮换一次;成立地市级电话用户实名制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两制度”则包括渠道黑名单管控制度与保证金管理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渠道商,三家企业3年内(自列入黑名单之日起计算)不得与该代理商进行任何业务合作。三家企业不得与列入黑名单中的渠道商进行任何业务合作,一经发现(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检查或接受举报后核实),该扣罚该企业保证金,并终止与该渠道商的合作。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局长杨锦炎希望三家电信运营企业严格履行备忘录,一诺千金、有诺有践,强化合作,形成全行业“一盘棋”,切实把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专项检查力度,加大通报、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本文来源: 通信管理局
28.09.2014 16:47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传达贯彻全国信息通信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
2018年12月3日,通信管理局
“福州率先引进开通万门程控” 入选改革开放40周年“福建影响力”案例
12月6日,由福建省委宣传部指导,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