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明年计划选聘55名大学生村官

30.11.2015  20:43

记者11月30日获悉,2016年福建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800名,其中莆田市55名,即日起至12月13日24时,可登陆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福建省2016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报名。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用期一般为2年。据了解,本次选聘对象为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本科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符合报考我省选调生条件可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


此外,选聘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除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源毕业生外,需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此外,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后发给每人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受聘期间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由各级财政承担。对解除聘任合同者,次月起停发补贴费。若签订聘任合同6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全额安置费;7至12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50%安置费。

作者: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