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高考"7选3"办法公布 选考与学考同期进行
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11月14日 讯我省新高考政策规定,选考科目实行“7选3”,3门选考科目须在高中学业考试(简称“学考”)的基础上设置加试题。昨天,省教育厅出台《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规定从2014届高中学生起,学考每年4月和10月举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同期进行。
学考一年两次,外语考试时间略有不同
此次出台的《办法》自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施行,2015年10月首次学业考试,其中外语科目2016年10月进行首次考试。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学业考试,社会人员也可报名,每科至多报考2次。考生2次考试均不合格的,可增加1次考试机会。
学考一年安排两次,4月开考除外语以外的科目,10月开考全部科目,外语另一次考试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期间。外语实行“一考两用”,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用于高考。
高考选考科目须加试30分题,分21个等级
新高考政策规定,除语、数、英之外,考生须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7个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科作为高考选考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与高中学考同期进行。选择将当科成绩计入高考总分的考生,需在同科目学考基础上加考30分钟。以各科“必考题70分+加试题30分”卷面得分为依据,成绩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以学考合格为前提赋分,合格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得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各个等级人数比例均有限制。温都记者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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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施雨岑)近日有消息称,教育部已经废除高校“985工程”以及“211工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教育部13日晚在其官方微博“微言教育”上发布消息称,“211工程”“985工程”等重点项目有效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不存在废除“211工程”“985工程”的情况。
教育部表示,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加快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决策。国家先后实施了“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等重点项目,有效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坚持中国特色,强调战略引领,突出绩效原则,鼓励改革创新,避免重复交叉,提高集成效益,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不存在废除“211工程”“985工程”的情况。
我省启动中职教育改革
据新华社杭州:今后在浙江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将在课程、专业、学制、直接就业还是继续升学等方面拥有更多的选择权。
浙江省教育厅12日宣布启动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说,这次改革以“选择性”为基本理念,着力打造可供学生充分选择的课程制度与资源,以满足学生成长的多样化诉求。
按照改革方案,浙江的中职学校需要在学生入学一学期后,至少为学生提供两次选择机会,以便于他们在直接就业和继续升学中做出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