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迪罗”受灾群众春节前有望迁入新居

09.10.2015  12:39

   宁德网消息 (记者 吴宁宁)   在今年第13号台风“苏迪罗”中房屋倒损的受灾群众,春节前可迁入新居。日前,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灾后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其中还明确灾后农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即省政府对一般户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对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给予每户1.5万元补助。

  受今年第13号台风“苏迪罗”的影响,宁德市普降大到暴雨,致使部分地区山体滑坡,交通阻断,房屋倒损,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尽快做好灾后重建家园工作,宁德市认真落实灾区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力争元旦前建好一层,确保春节前迁入新居。

  根据通知,重建规划的原则为,因地制宜,以分散重建为主,集中重建为辅,采用分散建房与集中建房相结合的办法,建房必须先规划后建设;科学选址,不得在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危险区等易灾地带重建住房,必须有利于防灾减灾;合理设计,充分考虑当地住房整体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确定重建对象的程序为,本人申请、村级评议、张榜公布、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宁德市将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将大力支持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原则上,涉及灾后农房恢复重建的行政性和服务性收费一律免收;国家法律规定不能免征的税收属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返还;可以缓征的,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给予缓征。对重建户,免收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产权证书工本费,以及征地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此外,通知明确了灾后农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省政府对一般户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对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给予每户1.5万元补助;灾后重建对象纳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范畴;县级政府也将安排补助资金。

  值得一提的是,宁德市还将加大对灾后重建各项政策措施的督查落实力度。工商、质监、物价部门加强建材市场监管,防止哄抬价格,保证质量。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严格检查和审计资金使用情况,对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使农村住房重建工程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