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降七级”背后的反腐加速度

17.07.2014  13:00

  【目前尚不知道张田欣所涉失职渎职为何起事件、该失职渎职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张田欣和赵智勇共有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是否涉嫌贪污、侵占或受贿,数额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这都需要后续的信息公开解疑释惑。】

  昨天,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又有3名副省级官员被开除党籍:青海省委原常委毛小兵被双开,云南省委原常委张田欣被降为副处级非领导干部,江西省委原常委赵智勇更是被一撸到底降为科员。

  官员被连降七级,如此跌宕起伏的情节过去只在古代演义小说中见过,无怪乎网民争相围观。此前,我们能看到的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处分,多是“双开”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八大以来被调查的35名省部级高官中,除尚未公开处理意见的,已有21人被开除党籍,其中18人被“双开”。

  “单开”还是“双开”,自然要依涉案人的违纪行为和违纪情节来定。基于此,中纪委通报的表述在公共舆论场上被字斟句酌地审读。如毛小兵,被中纪委查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这被认定“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故而毛小兵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也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而张田欣的问题则是,“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对赵智勇问题的官方描述就更简单了,只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

  目前尚不知道张田欣所涉失职渎职为何起事件、该失职渎职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张田欣和赵智勇共有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是否涉嫌贪污、侵占或受贿,数额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这都需要后续的信息公开解疑释惑。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贪污或受贿在立案数额上起点只有5000元。一个省部级高官因违纪被调查,而且涉及谋取私利,如果涉案不足5000元,遐想空间着实丰富。

  震撼舆论场的“连降七级”,应为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只有五种,分别是“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针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则有六种,分别是“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只有行政处分才有“降级”一说。而党纪处分、行政处分与司法处分并不冲突。在法律上,只要官员涉嫌职务犯罪且已达到立案标准,检察机关就应立案查处。至于检察机关介入的时机,也未必要与纪检调查保持一致。现在就来判断张田欣和赵智勇已涉险“过关”,可能还为时过早。

  从纪检查案和信息公开的一般过程来看,多为纪检宣布立案,另由组织部门通报免职,再由纪检机关公布调查结果。这个过程通常需要几个月甚至跨年份,而张田欣案是当天通报,当天免职,4天之后又完成了开除党籍处分,这说明纪检办案与信息公开的速度都在加快。至于还有网友猜测张与赵是否属于有坦白和立功表现,因此中纪委才特别给予他们从轻处分。在信息未进一步公开之前,这样的猜测也只能停留在猜测上。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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