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老人销售假金门高粱酒 两年不到获利2万余元
18.08.2015 13:46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东南快报讯(记者 刘清华)连江县黄岐镇71岁老人陈某,在食杂店销售假冒的金门高粱、八八坑道白酒,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他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刑一年。
法院查明,2011年3月至2013年1月,陈某从厦门某贸易公司多次购进货款总额为10.59万元的假冒金门、八八坑道系列白酒,在连江县黄岐镇一食杂店内加价出售,从中获利2万余元。
2013年2月2日,公安机关查获厦门某贸易公司,扣押了部分金门系列白酒。同年5月14日,陈某被连江县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厦门某贸易公司销售给陈某的金门、八八坑道系列白酒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在法庭上,陈某对上述事实无异议,且有扣押的涉案白酒照片等物证。鼓楼区法院认为,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金额10.59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陈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三千元;追缴陈某非法所得二万元,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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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2015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