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法院:守护榕城“后花园”

19.10.2015  18:41
  森林、矿产、海洋、水资源……这些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优势,让连江县被誉为福州城的“后花园”。为守护好这座“后花园”的碧水蓝天,近年来,连江县法院发挥司法职能,逐步构建了森林、土地、海洋、水、珍稀动植物等“多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连江模式”。

  山海间“”出天地

  “想不到挖河砂会有这么严重的法律后果!”今年7月24日,连江法院生态庭庭长张锦生和法官们在生态审判海上巡回法庭开展环闽江口生态保护普法活动,不少渔民在听了相关法律知识后不禁感慨道。

  2013年,连江法院在全省基层法院首家成立“生态审判海上巡回法庭”,法庭设立在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的一艘生态保护执法船上,由一名副院长和两名法官组成一支“海上巡回”队伍,每月定期到该“海上巡回法庭”办公。除了负责涉海洋生态纠纷的诉前化解、巡回办案外,还承担了日常闽江口生态环保普法和各项生态司法便民工作。

  同时,“海上巡回法庭”与该院生态审判庭“海陆结合”,为服务生态建设提供庭内庭外双重保障。“海上巡回法庭”巡回移动于江海上,成为闽江口一道独特靓丽的“风景”。

  “设立海上生态巡回法庭能够进一步推进涉海洋生态资源纠纷的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源头预防、普法宣传等工作。” 该院院长连强介绍说,“下一阶段,我们还将着手生态审判‘巡回法庭’或‘生态法官工作室’覆盖到其他重点林区、水资源保护区、矿山资源区等生态区域,力争实现排查矛盾到一线,查明事实到一线,巡回审判到一线,化解纠纷到一线。

  绿色司法多元联动

  2014年5月,连江县蓼沿乡溪东村村民与下车林场因林地种植杉木引发纠纷,且长期僵持不下。

  得知情况后,连江法院生态审判庭法官立即启动涉林纠纷多元调解及诉前调解机制,主动联系县林业局、蓼沿乡政府、林业站、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解。不到一周,该起涉林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类似这样以诉前联动调解的方式化解生态纠纷的例子在连江法院还有很多。连江境内山峦叠嶂、林区密布,全县林地面积愈100万亩,各类林木蓄积量近200万立方米。近年来,该院抓住辖区“山多林多”的优势,以“协调”为切入点,以“和谐”为着力点,全力构建多元化涉林纠纷诉前调解工作体系。

  而早在2010年3月,连江法院就与县林业局联合建立了涉林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新机制,并成立了全县涉林纠纷诉前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涉林纠纷诉前调解办公室,形成诉前调解合力,将涉林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消弭在林区一线。

  此外,为加强生态环境资源纠纷的多元调解力度,该院还陆续与县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环保协会等单位、协会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诉调对接联席工作机制协议,聘请了首批4名热心生态保护工作的专业人士担任生态审判特邀调解员,共同推进绿色林区、矿区、海区建设。

  生态审判专业化

  自生态审判庭成立以来,连江法院全面实行生态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意见》和《生态审判庭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的工作机制,统一受理范围、办案规范和审理标准,真正实现专案专审,走出一条生态审判专业化道路。

  为满足新型生态案件专业需求,该院多次调研,勇于先试先行,选任了5名生态领域方面专业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专门出庭陪审各类涉生态案件,为生态审判庭公正高效审理涉生态案件提供专业帮助,推进完善生态审判机构建设。

  “担任人民陪审员后,我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切实履行好生态案件陪审职责。”作为连江县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科负责人的陈朝阳,在实行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期间,主动报名担任该院的人民陪审员,现在担任生态审判专业陪审员。

  生态环境,关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连江法院承担起司法服务生态建设的责任,大力推进生态资源保护,有力打击犯罪,有效化解纷争,为辖区建设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筑牢绿色司法屏障。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