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四个特点

12.11.2014  21:11

 

  福建检察网11月12日讯(孙晏)近日,连江县检察院对最近三年来立案查处的43件54人涉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此类案件主要呈现四个特点:
   一是以贿赂犯罪为主。其中受贿罪29件30人,件人数占比67.4%和55.6%,伴随行贿、单位行贿、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滥用职权等罪名,其中涉及两个罪名以上的有10人。二是涉案金额大。贪污受贿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32件43人,其中涉案金额50-100万元有2件2人,100万元以上3件4人。三是涉案领域广。主要涉及环保、社会保障、“两违”、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房地产开发、国有资产运转与安全等,其中以工程建设领域居多,共计29件40人。四是窝串案多。在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中,由于主犯大多属单位正副职,办案中往往查办一人,牵出一串,带出一窝,从中共查办窝串案38件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