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检察院立案监督一起环境污染案件

19.01.2015  20:18

 

    福建检察网讯(胡东斌)近日,连江县检察院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成功监督公安机关对一名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

    该院通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发现一起可能涉嫌环境污染的刑事犯罪案件。根据县环保局移送的关于案件调查报告、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等材料,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连江县江南乡南塘村某电镀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擅自从事配件电镀加工,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根据监测报告其电镀清洗池直排废水总铬超标64倍,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前段时间,连江县检察院向县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县公安局收到通知书后不久,就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