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一缓刑犯被重新收监 未经批准两次乘飞机去美国

09.11.2014  11:38

    连江县社区矫正对象原某秋,未经批准两次坐飞机去美国,脱离监管时间累计达10个月。近日,连江县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对罪犯原某秋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二年。

    经查,原某秋,男,现年46岁,小学文化,无业,系连江县琯头镇东岸村人。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原某秋以每人87000美元的偷渡价格,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伙同他人组织三名偷渡人员参与转道偷渡美国成功。

    案发后,原某秋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出非法所得,根据其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对其可适用缓刑。2013年5月31日,连江县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原某秋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但是,罪犯原某秋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经社区矫正机关批准,于2013年6月14日私自从北京飞往美国纽约,2014年2月2日才返回境内。2014年6月23日上午,原某秋又私自从长乐飞往美国,同年9月2日返回境内。脱离监管时间累计达10个月。

    今年8月,连江县检察院在检查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现原某秋出境美国脱管的情况后,依法通知连江县司法局,提请法院撤销原某秋缓刑,裁定收监执行。(记者 刘清华 通讯员 邱善群 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