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设立派驻法院人民调解室

14.02.2017  14:04
  2月8日,连城县调解中心在全市率先设立派驻法院人民调解室,并在连城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举行揭牌、授牌、授印仪式,标志该县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配合迈上新台阶。

  此次,连城县人民调解中心分别在连城县法院本部、新泉人民法庭、姑田人民法庭各设立一个派驻人民调解室,由连城县司法局选派人民调解员常驻人民调解室开展工作,连城县法院选派审判人员入驻人民调解室配合调解并进行业务指导。

  派驻人民调解室可直接受理和调解诉前民事纠纷,也可接受连城县法院委托,调解法院已经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范围包含家事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小额债务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其他适合移送、委托、邀请人民调解室调解的纠纷等9大类。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