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涉“标会”民间借贷纠纷上升 亟待引起重视

02.07.2014  19:07

  今年前4个月,连城县法院受理涉及“标会”的民间借贷案件14件,标的近95万元,而过去两年此类案件仅3件。

  从案件审理看,当前“标会”的主要特点有:决定会款归属方式与以往不同。现行标会与发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连城民间标会有所不同,以前标会是以谁标底数额低决定会款归属,而现行标会标底是固定的,由会员抓阄决定会款归属,案件当事人对事实争议较大,原告提交的证据都是借条,诉称是借款,而被告辩称是在标会中有些会员中标后逃匿或不交余下会期款后,造成标会无法继续而被告只好出具借条将会款转成借款形式,给案件的事实认定带来困难。标会成员出现新的状况。标会借款的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熟悉的亲友居多,这与过去标会成员大都互不熟悉不同,有些会员系人民教师或机关工作人员,14件涉及标会案件中,有6件涉及教师或机关工作人员。对标会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由于现行标会采用抓阄决定会款归属,会员认为这种方式更具安全性,因而不顾经济状况和承受能力积极参与,而一旦其中一个会员出现经济问题无法交付余下会款,或中标后逃匿不交会款,则标会链条马上断裂,造成标会无法继续,大批会员钱款将受到损失,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

  因“标会”涉及人数众多、金额较大,一旦“会头”卷款私逃或出现“烂会”,极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为此建议:一是政府相关部门对此应当引起重视,及时出台文件对这种非法集资扰乱社会金融秩序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二是严禁公职人员等参与社会非法标会活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充分认识到标会的危害性,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合法使用资金,使市场金融秩序更加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