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法院跨省执结一起涉数百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04.08.2014  20:44
  近日,随着江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的解冻,连城县法院跨省成功执结一起3463万元的涉农民工案件。

  据了解,黄某盛、林某勇与江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建设集团历史债权债务清收清偿工作组、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作出终审判决后,黄某盛、林某勇于2013年12月向福建省高院申请执行,申请标的额为3463361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福建省高院作出裁定,将该案指定由连城县法院执行。连城县法院受理后,针对此巨额执行案件,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执行方案,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执行小组。随后,该院立即将江西某建设集团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考虑到已近年关,该案又涉及数百名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如执行不到位将会严重影响农民工的家庭生活。对此,该院分管副院长李治雄亲自带队前往江西执行,经银行查询,从该建设集团公司账户上划拨存款200多万元,先解决了农民工过年的燃眉之急。

  后经调查,该案系国企改制过程中涌现的问题,江西某建设集团公司根据当地政府的文件进行改制重组成民营企业,历史债权债务由工作组负责清收清偿,由某高速公路公司对于改革重组前发生的历史债权债务提供法律担保。为尽快执结该案,确保双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连城县法院依法追加历史债权债务清收清偿工作组、某高速公路公司为被执行人。

  2014年5月份,连城法院执行小组再次前往江西,从追加的工作小组及某高速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上划拨存款394万元并通知准备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考虑到纳入黑名单后,对企业招投标等将产生巨大影响,三家单位先后两次到连城法院协商债务处理。连城法院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分析利弊。通过努力,最终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除两次划拨款项外,三被执行人答应在2014年7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本息合计2725万元。

  7月21日,黄某盛、林某勇顺利领取执行款后,连城县法院执行法官前往江西,解冻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至此,一起涉及数百农民工的跨省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