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城法院执结一跨省3463万元涉农民工案
22.07.2014 10:25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福建新闻网连城7月21日电 (陈立烽 陈桥水 张金川)福建省连城县法院21日披露,该院执结一跨省3463万元涉农民工案。
原来,原告黄国盛、林心勇与被告江西通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由省高院一审,最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该案原告于2013年12月10日向省高院申请执行(标的额3463.361万元)后,省高院裁定由连城县法院执行。接案后,连城县法院了解到此案系涉及数百名农民工工资的国企改制案,因此立即成立专项执行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执行方案。
为缓解农民工的燃眉之急,2014年春节前,连城县法院从通威集团账户上划拨存款200多万元。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依法及时有效执结此案,该院依法追加了另两个利害关系方(通威集团历史债权债务清收清偿工作组和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为被执行人。
经过多次往返江西,与三个被执行单位数次协调沟通,最终于6月27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且三个被执行单位已于7月18日履行了协议,一次性付清剩余执行款。至此,该案圆满执结,有效地维护了一群体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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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2014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