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法院:五年审结涉企案件标的达三亿多元

07.02.2017  20:08
  日前,连城县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诉讼标的达74万元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连城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供应混凝土发生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与违约金共74万余元。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40万元,余下在限期内偿还。

  近年来,连城县法院坚持善调慎判,针对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该院定期组织法官走访一园两区企业了解实际情况,在庙前台商工业集中区设立台胞陪审员工作室,积极组织开展企业联合座谈会,加强沟通,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2016年,该院专门出台意见,积极为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服务,先后庭前调解138次、巡回办案19场。此外,该院还开设首个网上“企业在线法律服务微平台” 为企业提供“微信留言”“在线答疑”“法官联系”“自助式菜单”等服务。五年来,该院先后审结涉企案件2271件,结案标的3.4亿元。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