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检察:揪出盗采稀土案背后的玩忽职守者
福建检察网11月15日讯(黄建攀) 价值1600余万元的稀土资源因管理者的玩忽职守而被盗采和破坏。11月3日,经福建省连城县检察院的检察监督,一起国家稀土被盗采的“顶包”案件被揭穿,案件背后的犯罪人员被揪出和法办。
2013年2月,连城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赖元树涉嫌非法开采稀土一案中发现,该案作案时间近半年,案值才12.7万元,且嫌疑人只有一人,但从采矿现场来看,案情并没有这么简单。为此,该院立即对已经取保候审的赖元树重新批准逮捕,建议公安机关更换承办人成立专案组彻查此案,同时依法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并要求反渎部门深入摸排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经查,该案系由赖元树一人“顶罪”的案件。2011年4月至2012年2月,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梅村头村村主任赖元树、村支书赖百成等15人出资1000余万元,擅自在梅村头村的吉坑自然村水尾山场开采稀土矿,破坏山体2座,盗采稀土80余吨。2013年8月,经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重新鉴定,被破坏的稀土矿矿产资源价值为1600余万元。该院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追诉通知书,目前上述15人已到案10人,该院对其中2人已向法院提起公诉,赖元树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廖松生、吴务熙本是连城县莒溪镇政府派驻该镇梅村头村的包村工作队队长及成员,负有监管、巡查辖区稀土开采情况的职责。随着检察机关的深入追查,案件背后更多的违法犯罪人员陆续浮出水面,廖松生、吴务熙作为管理者因玩忽职守而涉案。2013年6月,在上级院的督办和指导下,连城县检察院反渎部门深挖细查,认为廖松生、吴务熙对上述非法采矿行为负有失察之责,2013年6月25日,连城县检察院反渎部门依法对被告人廖松生、吴务熙立案侦查。2013年10月30日该院对被告人廖松生、吴务熙依法提起公诉。2014年1月28日,连城县法院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廖松生、吴务熙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廖松生、吴务熙提出上诉,2015年11月3日,经连城县法院再审载定,驳回被告人廖松生、吴务熙上诉,维持原审法院法院判决,。即维持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廖松生、吴务熙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