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检察: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7.08.2015  00:09
 

福建检察网8月14日讯(黄建攀) 连城县7月22日遭受百年难遇的特大洪灾,全县共损失38亿余元。8月8日又受“苏迪罗”台风影响,再次遭受严重损失。近日,福建省连城县检察院针对连城“7.22特大洪灾”、“苏迪罗”台风影响,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出台有力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确保灾区社会和谐。

该院严厉打击危害灾区社会稳定的盗窃、抢劫,借赈灾名义进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聚众哄抢救灾物资、破坏公共设施、扰乱公共秩序等犯罪行为,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做到依法快捕快诉。如该院根据“两法衔接”制度,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加强对灾后食品安全检查,严防受污染食品流入市场,尽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灾后食品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已死亡的家畜、死因不明的水产品,来源不明的、非专用食品容器包装的、无明确食品标致的食品,直接受洪水浸泡过的散装食品及密封不够严密的食品监督检查。共检查食品经营户689家,发放整改通知书8份,立案查处食品案件3起,取得较好的实效,得到当地群众的肯定。

该院主动加强与民政、乡镇等部门联系,针对救灾资金和物资流转工作中接收、保管、使用、发放等重点环节,编写《抗灾救灾、重建家园、预防职务犯罪手册》,向民政、水利、交通、电力、农业等部门、乡镇和农村发放,警示国家工作人员履职情系受灾群众,勿忘清正廉洁,同时坚决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救灾中贪污、挪用、私分救灾款物或严重失职、渎职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同时,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化解救灾过程中的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及时掌握灾区社会动态,耐心细致地做好灾区群众特别是遇难者家属的心理安抚、思想疏导等工作,教育引导灾区群众团结合作,共度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