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检察院起诉龙岩首起外国人涉嫌诈骗案

25.07.2014  19:57

 

 

福建检察网7月25日讯(黄建攀 罗明慧)7月25日,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越南女子利用婚姻骗取他人钱物的案件,经龙岩市连城县检察院审查,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许氏水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这是龙岩市第一起对外国人提起公诉的案件。

经查,2013年11月,被告人许氏水(越南籍,在越南已婚,且育有一女)与朋友“阿庄”(另案处理)从中国友谊关通关入境,在广西凭祥由丁某恒(另案处理)提议三人结伴到连城县四堡乡找人结婚骗取财物。2013年12月初,丁氏恒、“阿庄”及被告人许氏水到连城县四堡乡,“阿钗”(与包某浩同居,另案处理)住处居住。期间,“阿钗”与被告人许氏水商议:许氏水冒充未婚女子,“阿钗”冒充其亲属,由许氏水与四堡当地人假结婚骗取财物。被告人许氏水表示同意。

2013年12月11日,被害人邹某庆获悉有越南籍女子待嫁后前往包某浩家,经“阿钗”撮合欲娶被告人许氏水。“阿钗”以结婚需在越南办理相关手续需要费用为由,向邹某庆索要人民币40000元(以下未注明币种的为人民币)。被害人邹某庆在支付40000元钱给“阿钗”后,将许氏水带回家中共同生活。之后,“阿钗”与被告人许氏水约定于2013年12月20日外出逃跑,并支付给许氏水1000元作为逃跑费用。“阿钗”等人提供被告人许氏水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后,2013年12月18日,“阿钗”又以结婚需要支付彩礼为由向被害人邹都庆索要31000元,邹都庆信以为真,又支付给“阿钗”31000元,“阿钗”等人收到钱款后外逃。

2013年12月19日,被告人许氏水获知“阿钗”等越南女子提前外逃后,便以需外出市场购物为借口与阿庄从被害人邹某庆家中离开,取道连城、广西等处逃回越南。在越南被告人许氏水从“阿钗”等人处分得赃款20000000越南盾(约合人民币5700余元)。

据了解,许氏水等“十名越南新娘”嫁到连城县四堡乡后集体逃跑,先后骗取人民币50余万元,该起跨国婚姻诈骗案2013年12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的案件。目前,其他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