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开展煤矿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26.01.2016  16:56
     1月19日,福建省连城县煤管局组织各煤矿企业业主、矿长、安全副矿长,全体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召开全县煤炭行业第一季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会议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文内容及《刑法》相关条文内容,通报了福建煤监局关于龙岩市新罗区象新煤炭有限公司象山公祠煤矿处罚情况。会议要求各煤矿企业要将司法解释的内容学习作为安全培训的重点内容,认真吸取象山公祠煤矿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连城县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