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连城县人民法院运用“云上法庭”开庭审理案件
近日,在连城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里,一次别样的庭审正在进行。只见法庭里只有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佩戴口罩端坐其中,却不见原告、被告的身影,两台大屏幕正对着法官和书记员,显示着诉讼参与人的图像和庭审笔录。原来,法官正运用“云上法庭”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进行网上庭审。诉讼参与人只要坐在家中通过手机微信进入“远程出庭”小程序,就能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在线参加庭审。
该案是一起因后续治疗费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李某玲、吴某雨系一对母女,被告系湖南省岳阳市一家运输集团公司。原告母女因2014年2月9日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且仍需持续治疗。2019年4月,原告母女前往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对因事故造成的眼部、面部伤害进行后续治疗,花费医疗费、营养费等合计33791.8元。因被告拒不支付后续治疗费,原告遂诉至法院。
连城法院受理后,了解到被告所在地为湖南省岳阳市。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同时减少人员聚集,杜绝疫情传播,承办法官、书记员通过电话方式提前与当事人沟通,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决定采取在线庭审的方式进行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前,技术人员提前做好设备调试,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指导原告、被告通过微信小程序,接入庭审视频。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庭审过程严肃规范有序,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庭审结束后,法官、书记员通过“云上法庭”平台查看庭审笔录,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直接通过审理平台在线电子签名确认。
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虽然得到了有效控制,但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特殊时期,连城法院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便于当事人参与诉讼,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远程开庭审理案件,解决了疫情期间无法面对面开庭的难题,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