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法院:用好破产和解 实现双方共赢

17.09.2021  15:20

  日前,连城某广告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破产管理人及债权人将锦旗送到连城县人民法院,为依法高效处理该案的法官点赞。原来,连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连城某广告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顺利结案。债务人连城某广告公司通过“执破直通”机制得以“复活重生”,债权人林某的利益得以全部兑现,实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共赢。

据悉,债务人连城某广告公司主要承接国内各类广告、礼仪庆典的设计、制作,后因经营不善造成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林某遂起诉至连城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连城某广告公司应支付尚欠林某的借款及利息。因连城某广告公司未履行生效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调查发现,连城某广告公司名下无房产、车辆、船舶等固定资产,也无实际经营场所。因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1月11日,经征询申请执行人林某意见,林某同意将涉及该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龙岩中院进行破产审查。1月28日,龙岩中院指令连城法院审理连城某广告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破产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承办法官受理该破产清算案件后,深入细致查阅该案卷宗,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详细了解各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经查实,申报审查确认的债权共一户一笔。随着对案件的深入了解,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实际,及时调整办案思路,认为由破产程序转变为和解程序更能最大化实现债权人利益。承办法官遂向双方释明破产和解的好处,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方式实现双方主体利益共赢。今年4月,法院成功促成双方就债务清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连城某广告公司于今年7月清偿了林某借款。最终,法院以和解方式终结该广告公司破产程序,双方当事人对和解终结破产程序的做法均表示满意。

今后,连城法院将持续深化破产案件审判,全面落实“执破直通”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和解程序功能优势,高效审理破产案件,为困境企业解难题,促进市场主体有效救治和有序退出、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为推动连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