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大助推显成效,传统村落受保护

05.08.2014  09:52

近日,国家文物局第二、三批全国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公布,连城县四堡乡务阁村、中南村和庙前镇芷溪村入选,成为连城继宣和乡培田村之后入选该项目的传统村落。至此,连城县共有4个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名单。这是连城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助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方面取得实效的又一表现。

连城县境内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近年来,为推动该项保护工作,连城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出决定、调研、检查等方式,持续跟踪。

2009年3月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连城县关于加强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决定》。《决定》明确规定:“ 县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艺术之乡以及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等项目……”

2011年7月,开展了《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调研。检查调研组对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对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管理、投入、普查、申报等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检查调研组建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清形势,不断增强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拓宽渠道,加大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力度;要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文化遗产管理能力与水平;要积极探索,进一步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

今年4月,开展了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组认为历史文化名村是人类文化历史的积淀和精华,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需要倍加珍惜。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要进一步发动群众,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要做好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做好资金和资源的整合;要统筹做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维修规划、新村建设、卫生环境整治;要充分挖掘与整理历史文化名村的文化内涵,加强对外宣传工作。

按《决定》规定,连城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抓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升级申报和品牌创建工作。近年来组织申报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云龙桥、永隆桥等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申报成功涉台文物13处,2010年申报成功四堡古书坊建筑、培田古村落建筑群、罗坊云龙桥、璧洲文昌阁、芷溪宗祠建筑为涉台文物;2010年申报成功芷溪村为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璧洲村申报为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村”有望近期正式公布。2010年11月组织申报了“游公太”、“连城连史纸制作技艺”为第四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李贞煜等5人成功申报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同时,坚持品牌创建。雕版、宣纸技艺和连续举办的客家民俗文化艺术节,已成为宣传连城、展示连城所特有的客家文化品牌;即将落成的客家文化博物馆和正在规划建设的新泉整训纪念馆也将成为连城展示独特文化遗产的新亮点。

据了解,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2012年4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文物局、财政部联合启动了中国传统村落的调查,全国共有1561个村落进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今年5月,国家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的270个传统村落实施整体保护利用,其中福建17个。中央财政将在文物维修、“三防”、保护展示等方面给予入选的村落重点倾斜。其中,国保单位集中成片的传统村落将获补助1800万元,省保单位集中成片的传统村落将获补助11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乡土建筑维修、村庄规划、环境整治和消防、安防等文物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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