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驾车酿惨祸 妻伤子亡还入罪

22.04.2015  13:01
  由于不遵守交规,发生车祸,导致亲生儿子死亡,曾某悲痛欲绝。2014年7月一天,曾某驾驶一辆轿车,副驾驶座乘坐其妻子及一岁半的儿子,途径沈海高速公路某路段时,车头碰撞前方同车道上由蔡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造成副驾驶座的妻子及幼儿受伤,同时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其幼儿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死亡,其妻子刘某也受伤。经公安部门认定,被告人曾某应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曾某留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晋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曾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其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曾某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本来是一起可以避免的交通事故,却因曾某违反交规酿成妻伤子亡的惨案。法官提醒:行车安全人人有责,司机、乘客、路人都要时时留心,从我做起,共同守护生命的安宁。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