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共同营造良好环境

19.02.2016  11:40

  最近,我市多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居民被警方查处。警方多次提醒居民: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害处多多。其一,人为污染空气。据专家介绍,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易引起人们的呼吸系统疾病。一位住在二楼的居民对笔者说:“每逢邻居在门口燃放烟花爆竹,他家房屋里全是烟味和烟雾,遇上无风天气时,气味久久不散,让全家人精神烦躁。”其二,噪音严重扰人。重要节日时,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此起彼落,令学生难以专心学习,老人无法安静休息。其三,引起安全事故。每年全国各地都发生一些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火灾、伤害人身的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此外,燃放烟花爆竹后,造成街上垃圾遍地,满街烟味。

  去年初,市政府发出《通告》,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商场、超市、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市政府还划定了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自市政府发出《通告》以来,多数市民能自觉遵守《通告》规定,禁炮区域内的燃炮现象大为减少。但是,仍有一些人无视《通告》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人们要认真遵守市政府《通告》,共同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环境污染,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