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旅游、违规发补贴 南平多名干部被处分

15.02.2015  09:10

    春节将至,南平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4起典型问题。

    1.南平技师学院学生处于2013年11月1日组织部分教职工公款旅游。南平市直纪工委给予学生处副处长翁建星党内警告处分。

    2.延平区交通运管所所长、区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姚之见于2013年5月26日为儿子大办婚宴,违规宴请服务对象并收受礼金。延平区纪委给予姚之见党内警告处分。

    3.武夷山市城关供销社主任陈旭逍于2013年间,违规发放补贴,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购买香烟,同城接待。武夷山市纪委给予陈旭逍党内警告处分。

    4.建阳市将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杨笑干于2013年间,以节假日、加班工资、值班费、伙食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食品、物品。建阳市纪委给予杨笑干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 练仁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