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称日违背《波斯坦公告》“窃据”钓鱼岛违法

27.07.2014  16:16

  中新社纽约7月26日电 (记者 阮煜琳)今天是《波斯坦公告》发表69周年。纽约大学政治系终身教授熊玠26日在纽约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日本没有按照1945年《波茨坦公告》的规定,将钓鱼岛交出还给中国,已经违背了日本在投降书上签字的承诺。

  熊玠说,《波茨坦公告》是二战期间,中、美、英三个同盟国在1945年7月26日所宣布的一项协议。其主要规定包括,第一,日本必须无条件投降,否则日本将面临彻底毁灭;其次,投降后日本的领土只限于它自己的四个岛屿,以及这三个盟邦可能另外同意的其他小岛。

  “这后面一点,是重复了早在1943年12月1日同样三个盟邦所宣布的《开罗宣言》的规定,表示日本战后除了自己原有的四个岛屿外,所有用武力夺取到的别人土地、岛屿,将悉数‘交出’(归还原主)”,熊玠说。

  “日本并没有立刻响应,以为是战事的宣传而已”,熊玠说,直到1945年8月,美国向日本投了两颗原子弹后,日本才知道所谓“彻底毁灭”是什么意思,并于同年9月13日宣布无条件投降。

  熊玠说,纵然日本无条件投降了,也签了投降书。而投降书中也明言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的规定。但日本虽然把自《马关条约》以来占领的台湾与澎湖列岛1945年交还给中国,并没有把同样属于中国的钓鱼岛归还给中国。反而转交给了美军接受。

  熊玠说,日本今天在与中国相关钓鱼岛纠纷中,还振振有词地说钓鱼岛是1972年美国连同冲绳(即原琉球)一并“回归”日本的。“试问,钓鱼岛从来不曾是日本的领域,而且钓鱼岛也绝不是琉球的一部份,何来‘回归’之有”?

  《波茨坦公告》指出,日本投降后,其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由盟国指定的岛屿。熊玠表示,1943年11月26日,中﹑美﹑英签订的协议《开罗宣言》与现代时局直接有关,要求日本须放弃它一切窃据的岛屿与领土。这项要求在1945年7月26日签订的《波茨坦公告》和1951年的《旧金山对日和约》均一再重复。而这些领土与岛屿包括了硫球﹑台湾﹑澎湖﹑钓鱼岛。

  熊玠认为,日本企图通过多种方式证明钓鱼岛是日本的,但仅是按照《波茨坦公告》的协议来看,日本1945年就没有按照《波茨坦公告》规定,将钓鱼岛交出还给中国,就已经违背了它在投降书上签字的承诺。

  这位纽约大学著名的国际法教授表示,我们有必要强调,《波茨坦公告》以后,三个盟邦并没有同意多划归任何其他领域如钓鱼岛给日本。所以,日本即使再强词夺理也没用,在国际法上这一关,日本就通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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