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市民举报的交通违法曝光 146起举报有效获奖

21.05.2016  10:30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截至5月16日,共收到市民“随手拍”举报的交通陋习千余起,其中有效举报146起,分别获得50元至200元不等的电话充值奖励。首批有关交通违法今起在省交警总队、各交警支队的“双微”平台予以曝光。

  从今年4月26日开始,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本报等媒体,开展为期4个月的“悬赏20万晒交通陋习”活动。奖励费用共计20万元,奖完为止,由总队承担。市民只要在我省境内发现交通陋习,均可拍摄后在48小时内向当地交警支队微信平台投稿。

  据介绍,146起有效“随手拍”举报违法中,涉及福州的有21起,其中包括加塞、闯红灯、无警示随意停车等违法17起,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法通行(1起)或停放(3起)。市民可登录“福建交警”微博或者“福建交警微发布”微信平台查询。

  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拍摄的照片、视频,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要求。经交警核实后,可作为处罚证据。

   投稿格式

  #交通陋习随手拍#+姓名+手机号码+照片或视频+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200字以内)。

   投稿途径

  在高速公路上拍摄的照片、视频发私信给违法所在路段的高速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平台;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拍摄到的照片、视频发私信给违法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含平潭)官方微信平台。

   投稿要求

  1.拍摄到的照片要在48小时内上传。

  2.图像必须清晰且能真实反映现场情况,同一地点至少要拍摄2张以上的照片,清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尽可能反映出违法事件周边景象、违法人的体貌特征。

  3.拍摄影像、图像不得伪造、盗用,不得作任何后期处理或数码合成,严禁盗用网络上图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奖励,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拍摄者自负。

  4.拍摄的视频不超过30秒。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刘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