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群众抓拍交通违法可作处罚依据 须3日内举报

31.05.2015  12:15
网友向警方举报高速上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信息完整且有录像 - 新浪
网友向警方举报高速上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信息完整且有录像2 - 新浪
来源: n.sinaimg.cn
网友向警方举报高速上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信息完整且有录像 网友向警方举报高速上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信息完整且有录像2

  福州新闻网5月31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陈海东 文/摄)近日网友向厦门高速交警提交了一组车载记录仪拍到的录像,警方核实后,对违法车辆进行了处罚。昨日记者获悉,即日起,群众拍摄的违法记录,经核实可作为警方处罚依据。

    网友录像举报

   警方采纳开罚单

  网友“superexpress”近日在新浪微博上报料:“本人在厦蓉高速长泰往海沧枢纽方向拥堵路段遇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记录下59辆违法车辆……”他同时@厦门交警、@厦门交警科技处、@厦门海沧交警、@厦门高速交警支队、@江宁公安在线等官方微博。

  记者发现,网友“superexpress”拍摄的图片非常清晰,不仅显示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车辆的车型、车牌,并有连续的录像资料可点击查看。很快,厦门警方就对该网友的曝光进行了回复,经过与之确认并进一步核实,近日厦门警方明确表示,网友“superexpress”的举报信息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随后,厦门警方对其中50多辆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开出了罚单。

  厦门高速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网友提供的照片和录像,起到了重要的证据作用。

   即日起拍照举报

   经核实或被采纳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曾出台规定《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群众提供的记录资料经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但具体如何操作,我省交警部门并未明确。

  昨日,福州晚报记者就网友拍照举报交通违法成功一事咨询了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记者获悉,本月底,福建省交警总队推出系列便民利民服务,其中涉及违法信息审核方面的规定,就提到了群众拍照举报交通违法的相关内容。

  相关负责人介绍,省交警总队新规规定,“对群众拍摄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要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