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平方米违建跨过3年 违建者反向执法者提起诉讼
5月23日,朝阳区石各庄公园东侧,定福庄园艺场东北角的土地上已经建成物流公司的北京转运中心。
园区的大门看着敞亮,但要想进入其中执法,却难上加难;园区内的厂房里随时有人进出;穿插其中、穿着带有“中通速递”制服的工人捡起包裹扫描,时不时抬眼看看数据,但这个貌似井然有序的物流分拣中心,其实背后另有猫儿腻——位于朝阳区定福庄园艺场东北角的中通大盈物流公司所在地,竟然是一片没有任何规划审批手续、却有6万多平方米的违法建设。这一大片违法建设面积接近9个标准足球场那么大。
自2013年发现这片当时还在施工中的违法建设起,至今已经跨过了3个年头,违建当事人、租赁违建者以及出租土地一方,都企图通过蒙混过关等手段阻挠执法。本周一,盖起这片违建的公司甚至还通过行政诉讼,让朝阳区城管执法局成为了被告。已经持续许久的拉锯战,或许还将持续。违建者为何偏爱通过各种途径展开“拉锯战”?背后的经济利益,或许能说明一切。
实地走访:
二房东盖起违建仓库
西侧库房内,一群群工人分拣着各类货物,东侧办公区内,不时有工作人员进进出出……这样的场景,几乎每天都在中通大盈物流公司内上演。记者在戒备森严的园区外还看到了另外一块招牌——中通快递北京转运中心。一家快递综合网站上显示,北京的100多个中通物流“分公司”收到的快递,都要在这里汇集。
这里,也几乎是本市目前物流公司转运最好的位置——定福庄园艺场内。定福庄园艺场的位置,就在朝阳区石各庄公园东侧,占地面积约507亩。2012年6月,园艺场与北京银丰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下合同,将园艺场东北侧一块土地租赁给银丰通公司使用。
一家投资管理公司,为什么需要一块土地呢?真相在当年浮出水面。在没有办理任何规划手续的前提下,银丰通将租赁地上的老房子拆除,盖起6.3万平方米仓库,租给北京中通大盈物流有限公司,当起了二房东。
转眼过了2013年春节,朝阳区城管执法局有关部门注意到了园艺场内不平常的动静。巡查之后执法人员发现,这个区域正有违建在施工。经过数月拉锯战,甚至在业主方园艺场负责人承诺自己协调拆除违建的情况下,这个区域仍旧在利用周末、节假日和夜晚偷偷抢建仓库。
“查处时我们进过现场,那些屋里的水电线路都是私拉的,房子也没有经过安全验收。这样的房子转租出去,也是隐患。”朝阳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回忆说。
诉讼现场:
违建者竟声称“利国利民”
“原告承租房屋及场地之前系脏乱差区域……给周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后来,原告承租后花费巨资进行了修建……实属利国利民的好事一件。”本周一,在朝阳区人民法院中,银丰通将朝阳区城管执法局告上法庭,要求撤回《限期拆除决定书》,并做出了这样一段陈述。
违法建设怎么能被包装成“利国利民”呢?原被告双方的交锋,在于对原告的“修建”行为认定上。
违建者拿出的证据是什么呢?居然是《合同法》。
“原告自2012年6月与北京市定福庄园艺场签订了《租赁合同》……后因鉴于房屋年久失修需要进行修建,原告将房屋进行了相关建设和整修……本应无不可。”原告说。
而被起诉的朝阳区城管执法局,则出示了一部分调查证据。调查结果显示,北京银丰通投资有限公司租下园艺场东北侧院内的80亩土地。随后,银丰通对这80亩土地上原有的房屋“全部拆除后进行重建”,重建的房屋共计61223.9平方米。
朝阳区城管执法局留存的证据显示,银丰通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
为了印证第二条证据,记者随后查询了自2012年1月1日起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发出的所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发现与“园艺场”、“银丰通”甚至其他关键词有关的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否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成为目前执法部门认定一座建筑物是否为违建的最基准条件。但在庭审现场,银丰通方面竟表示并不认同这个已经通行了多年的标准。
“拉锯”背后:
为了利润租金肥肉
虽然记者没能进入中通的现场,通过执法部门也未能成功联系上面对面的采访,但是在银丰通的诉状中,记者注意到了这样一句话——“中通快递公司进行了改造性建设和装修,投入金额丝毫不少于我公司所投入的金额,甚至远远超过原告所有投入”。
一位曾经在中通工作过的员工,给记者发来了这样一张照片——冬天里,几个身穿带有中通标识蓝色棉服的员工正在流水线前分拣包裹;背后隐隐约约露出了数条同样的流水线,显示出其投资确实不菲。
“正是因为中通投入了数千万元的设备,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利益,我们也一直和当事人在交涉,希望能由他们自行拆除违建。”一位朝阳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摇摇头说,“但是经过我们多次努力,银丰通公司、中通公司始终都不按规定拆除违法建设,时至今日,设备也未搬离。”
这样的努力,其实从14个月前就已经开始。2014年3月,朝阳区城管执法局有关部门对定福庄园艺场违法建设正式立案,先后对违法建设现场进行调查,对违法建设标的物进行现场检查、勘验。期间,还数次向银丰通公司、中通公司送达《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谈话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多次约谈了相关单位人员,敦促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并制止其建设行为和装修行为。但这样的努力如石沉大海一般,对方一直没有回应。
一直到2014年12月18日,朝阳区城管执法局制发了《限期拆除决定书》,才让银丰通有了反馈。2015年2月15日,银丰通公司就这份《决定书》申请了行政复议。而复议机关维持了朝阳区城管执法局作出的《决定书》。
“这场旷日持久的拆违拉锯战,还在进行中。”一位朝阳区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颇为无奈。
和其他违建案件相比,银丰通租地违法建设厂房的事实非常清楚,这家公司又为何要走行政复议甚至诉讼的路呢?一位专业人士说,通过这种方式延迟拆违的时间,违建者通常能多得好几个月的租金,在里面经营的人也能用违建多赚几个月的钱。
“通过行政复议和诉讼拉长拆违的程序,获得非法利益,这种情况在本市查违、拆违的过程中很常见,出现了大量相关的案例。”市规划委法律顾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杨琨说,通过这种途径将拆违执法过程拉长,从而实现违建者多收租金等其他经济目的,这种情况已经在北京多次发生。
通过“拉锯”来获得非法利益,这种行为就不能被遏制吗?杨琨说,目前行政机关在发现违建之后缺少临时性、强制性以及可先予执行的措施,这给查违和拆违确实带来一定的困难。立法部门应该一方面考虑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一方面也应该在立法方面对相关强制措施、执行措施给予完善。 本报记者 邓伟摄 本报记者 耿诺 实习生 李丹阳
(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