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浦城14人被问责

18.07.2015  15:06

  本报讯 近日,浦城县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典型案例,14名相关人员被问责。

  在2013年和2014年期间,富岭镇畜牧兽医站违规向28个行政村收取春季动物防疫经费,作为村防疫员的误工补贴。该镇畜牧兽医站站长郑国兴及分管领导曾意明被诫勉谈话,该镇政府将款项全额退还给各村。

  富岭镇政府违规向采伐者邱某等32人代收本应由镇森林防火协会收取的2014年森林防火经费,该镇林业站站长吴子贵及分管领导刘忠云被诫勉谈话,所收款项一律退还。

  去年,富岭镇富岭村违规向18户村民收取土地补偿费(拆旧翻新费),用于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整治开支。该镇纪委将此款予以没收,村支书梅合昌和村主任徐怀军被诫勉谈话。

  水北街镇村集体资金报支白条入账问题。2014年度,下坊村余某领取烟建工程款108000元,以白条入账;水尾村陈某领取水尾村后洋自然村地质灾害安置点低压用电线路建设工料款45000元,以白条入账。该镇纪委督促下坊村、水尾村立即整改。

  该县纪委对此高度重视,将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报曝光,切实维护好农村集体“三资”权益。 (浦纪宣)